广州市一家优化平台先收取商家的保证金,再寻觅“试客”(优化手)为商家刷好评。事后,该优化平台却回绝出借商家保证金,也不支付“试客”的购物款与佣金,结果先后被商家、“试客”告上法庭。法院则以为优化合同无效,驳回了“试客”刘某的诉讼恳求。
“优化手”刘某与优化平台签署的优化合同被法院宣判无效,其主张的损失和佣金也没有得到支持,几个月的辛劳付诸东流。此案警示那些“优化手”:优化违法,切莫将其当成一门新兴的正派职业。
优化是彻头彻尾的违法行为,在这条违法利益链上,捆绑着优化平台、商家和“优化手”,他们有着一个共同的目的:赚钱。古语说“君子爱财,取之有道”,只要经过合法合理途径获取的财富,才是法律支持的劳动成果。优化的目的是进步商家的信誉,从而翻开销路,获取更多利润,但此举明显违犯了《消费者权益维护法》和《反不合理竞争法》,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,毁坏了网络购物的诚信体系和公平竞争准绳。而“优化手”的每一次优化都涉嫌虚假宣传,滋长不合理竞争,每一笔“工作业绩”可能都是经过损伤别人利益而取得不义之财。
时下,招聘“优化手”的广告信息在自媒体、朋友圈比比皆是,以小时计费、高收益停止威逼,网友一定要进步警觉。就业难、赚钱难是一个普遍问题,但不能因而丢弃道德规范,更不能逾越法律界线,去做替他人优化这种损人不利己的蠢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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